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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合同时没提漏水问题,过户后才发现怎么办?

    买房时合同写明房屋无漏水,但过户后发现有漏水情况。签合同时卖家没告知这个问题,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买卖合同里约定的"无漏水"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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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130467775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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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52500120 丨Lv 2
    在二手房交易中,若签合同时未提及房屋漏水问题,过户后才发现,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漏水问题可能属于隐蔽瑕疵,相关规定要求卖方如实告知房屋重大缺陷。若卖方故意隐瞒,买方有权主张赔偿或解除合同。建议第一时间通过物业或专业机构鉴定漏水原因及维修成本,保留证据(如照片、视频、鉴定报告)。 若合同中有“房屋现状交付”条款且买方已验收,维权难度可能增加。但若能证明漏水系卖方刻意隐瞒(如近期粉刷掩盖痕迹),仍可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协商时可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费用或折价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起诉。 预防此类问题,购房前应仔细验房,重点检查墙面、天花板、管道周边,雨天看房更易发现问题。签订合同时可补充条款,约定“房屋无隐蔽瑕疵”或“漏水问题由卖方负责”。-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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