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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男方欠女方娘家的债务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男方个人借款,则由男方个人承担。具体要看借款用途和借条约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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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806718655

    发布于15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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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32056355 丨Lv 2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男方欠女方娘家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开支,比如买房、子女教育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如果债务仅用于男方个人用途,且女方未签字认可或未用于家庭共同利益,则可能由男方个人偿还。 实际操作中,法院会审查债务用途、借款时间、女方是否知情等因素。若女方主张债务为男方个人行为,需提供相关证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法院判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仍有权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一方可依据判决向另一方追偿。为避免纠纷,借贷时最好明确用途并保留书面凭证。-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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