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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卖房为女友购房登记共有,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为了结婚我把外地房子卖了,在她老家买房时首付75%由我出资,房产登记为共有。由于我是外地人贷款不便,就以她的名义办理贷款。现在她要离婚,这种情况房产如何分割?贷款债务怎么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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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134027741

    发布于5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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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661587377 丨Lv 1
    这种情况需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和登记情况综合判断。若婚前出售个人房产所得款项明确用于购置共有房产,且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通常会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考虑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期还贷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进行分割。值得注意的是,若能证明婚前售房款属于个人财产转化形态,这部分原始出资对应的份额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完整的资金流转凭证,包括卖房合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证据材料。对于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本息,无论由哪方实际支付,原则上都应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具体分割比例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不同地区对类似案件可能存在裁量差异。-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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