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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女方想继续同住需要签协议吗?

    夫妻离婚后房产判给男方,但女方想继续住在一起照顾孩子。这种情况建议让男方写个书面协议,明确居住权、费用分担等条款,避免日后纠纷。协议最好找律师把关,这样对双方和孩子都有保障。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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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571014944

    发布于20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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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103078819 丨Lv 1
    离婚后房产归属已明确归男方的情况下,女方若要继续居住,确实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决定他人是否享有居住权。即使双方曾是夫妻关系,在产权明晰后,未经协商或法律文书确认,女方继续居住可能构成无权占用。居住权协议应当明确约定使用期限、费用标准、权利义务等内容,建议通过公证增强法律效力。实际操作中,若男方同意女方暂住,可签订附期限的居住权协议;若涉及补偿性居住安排,还需明确居住条件终止的情形。需要注意,单纯的口头约定存在举证困难,容易引发后续纠纷。如果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等特殊情况,居住权协议还需与抚养协议统筹考虑。建议双方在专业指导下完善协议条款,既保障产权人权益,也维护居住方的合法利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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