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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34769991 丨Lv 2
    关于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结合财产属性和婚姻存续期间的具体情况来分析。若房产系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支付首付但婚后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需按共同财产处理。若婚后产权证加名,可能视为赠与行为,需综合考量出资贡献、登记意愿等因素。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但由夫妻居住的情况较为特殊。这类房产原则上归属产权登记人,但若夫妻能证明共同出资装修或还贷,可主张相应补偿。涉及农村宅基地房屋时,需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的区别,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方通常仅能分割房屋折算价值。实际操作中建议注意三点:一是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证据;二是对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情况,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份额;三是若协商不成,可提供装修票据、还贷记录等证明共同贡献。不同地区对财产性质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判断。-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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