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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被安置人已告知无产权证,但是不提供安置协议,现在买方主张撤销合同,能胜诉吗?

    卖方被安置人已告知无产权证,但是不提供安置协议,现在买方主张撤销合同,能胜诉吗? 北京市

    产权证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5544385922

    发布于4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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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40467837 丨Lv 2
    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合同条款来判断。如果卖方明确告知房屋无产权证且买方仍签署合同,可能被视为接受该风险;但若卖方隐瞒关键信息或安置协议直接影响产权合法性,买方主张撤销合同的胜诉可能性较大。 产权证是房屋合法性的核心证明,无证房产交易本身存在风险。安置协议通常涉及房屋来源合法性,卖方拒绝提供可能构成违约。建议买方收集沟通记录、合同文本等证据,重点考察两点:一是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卖方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二是卖方是否故意隐瞒影响产权的重要事实。 若买方能证明卖方未尽告知义务或存在欺诈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可主张撤销合同。但若合同已明确"按现状交易"且买方自愿承担风险,法院可能不支持撤销。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房屋交付状态、价款支付比例等具体因素。建议通过专业法律渠道进一步核实。 产权问题本质是权属清晰度的体现,安置房无证交易需格外谨慎,必要时可向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查询房屋登记情况。
    +1 2026-01-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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