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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659283387 丨Lv 2
    关于离婚时养老金分割问题,需要区分养老金是否已实际领取。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开始领取养老金,该部分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若尚未达到领取条件,则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可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具体比例需结合婚姻存续年限、缴费情况等因素协商或裁决。对于房产分割,需明确产权登记状态。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原则上均分;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方需补偿对方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涉及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还需考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等特殊因素。建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裁决。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原始材料,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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