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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公婆强占孩子名下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35条和第229条规定,监护人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若公婆非法侵占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 先协商要求返还;2)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物权保护诉讼;3) 情况紧急可申请财产保全。需准备房产证、离婚协议等证明材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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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660117513

    发布于18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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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815523207 丨Lv 2
    若离婚后出现公婆强占子女名下房产的情况,需明确房产的实际权属。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虽由监护人代为管理,但产权仍归属子女所有,监护人不得擅自处置或侵占。 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分三步走: 1. **核实产权证明**:确认房产证登记信息,若子女为唯一产权人,则他人无权占有; 2. **协商调解**:优先与公婆沟通,明确法律后果,要求返还房产使用权; 3.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返还房产并停止侵害。 需注意,监护人代为管理期间,不得损害子女财产权益。若公婆存在长期强占行为,可能涉及侵权,法院可强制要求腾退。建议保留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据,以便维权。-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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