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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役军人退休后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土地权益?

    我父亲是退役军人,现已从单位退休。我现在在国企工作,户口是非农业户口。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回老家参与农村土地分配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业户口通常不具备分配资格。但退役军人及其子女在某些地区可能有特殊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北京市

    户口 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6237291855

    发布于21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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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07536345 丨Lv 1
    农村土地权益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看待。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拥有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退役军人退休后,其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土地权益,主要取决于子女的户口性质和当地具体政策。如果子女户口仍在原村集体,且符合村集体成员资格,通常可以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延续土地权益,但需要经过村集体确认。若子女户口已迁出转为非农业户口,按照现行规定,原则上不能再继承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继承人若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通过继承房屋间接使用宅基地;若不符合条件,则只能继承房屋所有权,不能重建或扩建。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了解当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实施细则。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特别是对退役军人家庭可能有特殊照顾政策。-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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