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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贷断供,双方还要共同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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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俞振

    发布于15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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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77563013 丨Lv 1
    离婚后房贷是否需共同承担,需结合贷款合同签署情况和房产归属判定。若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签署贷款合同,即使离婚后房产判归一方,银行仍有权向双方追偿债务。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三点:一是贷款合同效力不受离婚影响。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划分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银行债权。若原合同为共同借款人,双方在法律上仍负连带责任,银行可要求任一方偿还全部贷款。二是房产过户与债务转移需同步处理。获得房产的一方若想解除另一方责任,需与银行协商重新签订贷款合同,通常需要结清原贷款或具备单独还款资质。部分银行允许办理"转按揭",但需支付相关费用并重新审批。三是协商还款需留存书面证据。双方可就还款责任私下达成协议,但必须形成书面文件并明确违约责任。若一方代偿后,可凭还款凭证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建议通过公证或司法确认增强协议效力。特殊情况如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非产权方离婚后通常无需继续还贷,但对婚姻期间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可主张补偿。具体需根据还贷流水、产权登记等证据综合判断。-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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