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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给予对方补偿。具体计算方式是:补偿款=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价款+已还利息)×离婚时房产现值×5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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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837853835

    发布于25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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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538025856 丨Lv 1
    婚前个人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房产原则上归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需向另一方补偿。具体计算方式为:共同还贷总额÷(购房总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产市值×50%。例如:购房总价100万元,婚后共同还贷20万元(含利息5万元),离婚时房产涨至200万元,则补偿金额为20÷(100+5)×200×50%≈19万元。 若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即便房产证未加名,另一方仍有权主张补偿。若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规定通过诉讼解决。建议保留还贷流水、购房合同等凭证,便于权益主张。 需注意:若婚前已全款购房且无婚后还贷行为,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加名或明确约定为共同所有,则按共同财产分割。不同地区司法实践可能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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