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类型,个人间转让时 写协议书时,能写 本协议属于永久出让无年限限制吗于永久出让无年限限制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类型,个人间转让时 写协议书时,能写 本协议属于永久出让无年限限制吗? 北京市

    土地 土地证 国有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4626029265

    发布于4天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889210927 丨Lv 1
    国有土地使用证标注为出让类型时,个人间转让需注意土地用途和剩余年限。根据相关规定,出让土地的年限通常以土地用途确定(如住宅70年、商业40年等),转让后的使用权期限为原出让合同剩余年限,而非永久。协议中若写"永久出让无年限限制"可能因与土地管理政策冲突导致条款无效。 实际操作中,协议应明确土地证号、剩余年限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若土地为划拨性质,需补缴出让金转为出让土地后方可转让。建议在协议中避免使用"永久"等模糊表述,需与土地证记载信息保持一致。 若有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如早期出让合同中含特殊条款),需提供原始出让合同等材料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协议内容最终以登记机构审核结果为准,单方约定可能无法对抗行政规定。
    +1 2026-01-0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