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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19354528 丨Lv 1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有单位房的分割问题,需结合房屋性质与权属情况进行处理。若该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购买或虽以一方名义购买但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协商折价补偿或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归属,未能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对于福利性质的单位房,需区分是否已取得完全产权。若已按成本价补足房款并办理产权登记,则按普通商品房规则分割;若仍属部分产权状态,则需依据单位与职工签订的购房协议条款处理,通常需优先满足原单位职工一方的居住权。涉及房产分割时,建议提前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证明材料。若双方对房屋价值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报告。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分割可能涉及户口迁移、子女抚养等关联问题,需综合考虑各方权益。若房产存在抵押贷款未结清的情况,需与债权人协商还款方案。分割共有房产时,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判决双方共同偿还剩余贷款后再行分割。-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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