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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11473291 丨Lv 2
    婚后房产的自然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房产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共同购买),则增值部分原则上视为共同财产。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或投入资金装修维护,则增值部分可能按比例分割。相关规定明确,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因素产生的被动增值(如房价上涨)通常认定为共同收益,但若增值源于个人财产且未与婚后财产混同,则可能仍归个人所有。 对于共同还贷的婚前房产,实践中常将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房屋归属协商不成的,产权通常判归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本金、利息及相应增值部分。具体计算需参考还款金额、增值比例等数据。 若房产涉及经营行为(如出租、翻建)带来的主动增值,可能因贡献程度不同而影响分割比例。建议保留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材料,以便必要时维护权益。财产划分需综合考虑出资、产权登记、婚姻时长等因素,个案可能存在差异。-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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