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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下,县城城中村集体土地院基在规划审批时,让把划拨变成出让才能规划,这样合理吗?

    咨询下,县城城中村集体土地院基在规划审批时,让把划拨变成出让才能规划,这样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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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114373774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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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12858735 丨Lv 1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涉及规划审批时,要求将划拨性质变更为出让性质,这一做法需结合土地管理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划拨土地通常用于公共利益或特定用途,使用权流转受限;而出让土地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可依法进行开发交易。若规划调整要求土地性质变更,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土地用途符合城乡规划,二是履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并给予合理补偿,三是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如招拍挂)。 对于城中村改造等项目,部分地区会通过政策允许集体土地在完善手续后转为出让土地,但必须保障农民集体权益。若未履行征收补偿或违背集体意愿强制变更,则可能涉嫌违规。建议核实当地是否有针对城中村改造的特殊政策,并确认审批部门要求的法律依据。 若对程序存疑,可要求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或通过信息公开渠道查询土地性质变更的批准文件。遇到补偿不公或程序违法,可依法维护权益。 (注:具体操作需以地方政策为准,必要时建议咨询专业机构。)
    +1 2025-12-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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