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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村委会不批准该怎么办?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村民确实符合申请条件(如属于本村集体成员、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等),但村委会无故拒绝审批,申请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情况,要求依法处理。也可以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

    一户一宅 举报

    提问者:ask3146119176

    发布于20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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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indows0596 丨Lv 4
    关于宅基地申请符合条件但村委会未批准的情况,需从程序和权益两方面分析。若申请人确实满足“一户一宅”条件(即户籍在本村、无其他宅基地、符合分户标准等),村委会无正当理由拒绝的,申请人可向乡镇政府或县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申诉,要求核查村委会决定的合法性。 “一户一宅”是农村宅基地分配的基本原则,具体执行中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例如,部分村庄因用地紧张可能暂缓审批,但需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若村委会未书面告知原因或理由明显不合规,申请人有权要求其出具书面答复,并以此作为后续维权依据。 处理此类问题建议分步骤推进:先与村委会沟通协商,明确拒绝的具体原因;若协商无果,再通过上级部门介入协调。过程中注意保留申请材料、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可向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咨询或请求调解。需注意,宅基地审批涉及土地规划、户籍政策等多方面因素,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补充材料或调整申请方案。 若争议持续未解,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但需确保自身完全符合申请条件,且程序合法。实际操作中,基层调解往往是更高效的选择。-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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