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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定期租赁中,租客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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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gaghht

    发布于30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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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372331258 丨Lv 2
    在房产租赁关系中,若因不定期租赁导致租客产生损失,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根据相关规定,租赁双方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若租客损失因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等房东责任导致,房东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房屋漏水未及时修缮造成租客财物受损,房东应予以补偿。反之,若损失由租客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则租客需自行承担责任。建议租赁双方在合同中对房屋维护、损坏赔偿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出现争议时,可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保留好房屋交接清单、维修记录等凭证,对责任认定至关重要。-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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