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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4年前因为拆迁给了两套房我和老公名下各一套,我名下的一年前回迁了,因回迁时添增加面积钱这合理吗?

    在4年前因为拆迁给了两套房我和老公名下各一套,我名下的一年前回迁了,因回迁时添增加面积钱,会计差账说少收3000。因我老公名下的房还没回迁,在我老公去取按置费时,强行向我老公要钱,还说如果同意扣,就不能领取按置费。然后就在我老公的安置费里面扣了,这合理吗? 北京市

    回迁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ask2272788009

    发布于15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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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576062039 丨Lv 1
    关于回迁房补缴增加面积费用的问题,需结合拆迁协议和实际情况分析。通常情况下,回迁房面积若超出原拆迁协议约定范围,开发商会要求补缴差价,这是合理行为。具体需注意三点: 一是核对拆迁补偿协议条款。协议中一般会明确约定回迁房面积标准及超出部分的计价方式。若协议载明"超出面积按成本价补差",则补缴具有依据;若未明确约定,可与拆迁单位协商解决。 二是确认面积差异的合理性。回迁房实际面积与预测面积可能存在误差,误差率在3%以内属正常范围。若超出的面积确因户型设计等客观原因产生,补差具有合理性;若因测量或计算错误导致,可要求重新核算。 三是了解地方性补偿政策。不同地区对回迁房面积补差的规定可能不同,部分地区会设定人均最低安置面积或差价优惠标准。建议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查询具体执行细则。 若对补缴金额存疑,可要求开发商出具面积测绘报告和差价计算明细,必要时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
    +1 2025-12-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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