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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bugforever 丨Lv 0
    关于拆迁补偿争议的行政复议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向作出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申请时需提交书面材料,包括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明、补偿决定书及证据材料(如房产证、评估报告等)。复议机关一般会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拆迁补偿标准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需综合考虑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若评估结果与市场价值差距较大,可要求重新评估或提供第三方机构报告作为补充依据。实践中,补偿争议往往涉及协商环节,建议保留沟通记录,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需注意,复议申请应在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逾期可能丧失救济权利。若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整个过程中,保持理性沟通并收集完整证据链是关键。
    +1 2025-12-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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