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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大连丽人 丨Lv 0
    安置房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安置房源于婚前个人房屋拆迁所得,且拆迁补偿协议明确指向被拆迁房屋的原权利人,通常可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例如,婚前个人名下房产被拆迁后,安置房仍登记在原权利人名下,未添加配偶姓名,也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补差价,则该安置房一般视为个人财产。 若安置房涉及婚后补交差价或共同还贷,情况会复杂些。补交部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投入,配偶或有权主张对应份额的权益。此外,若安置房登记时加入配偶姓名,或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为共有,则可能转化为共同财产。 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拆迁协议、产权证明、付款凭证等原始材料,必要时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明确权属。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的政策执行可能存在差异,需结合当地规定具体分析。-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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