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已经征收的土地多年未用,农民种植,多年后政府用到,有赔偿损失么

    已经征收的土地多年未用,农民种植,多年后政府用到,有赔偿损失么 北京市

    土地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1342035318

    发布于2天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642342162 丨Lv 1
    这种情况需要区分土地征收的具体阶段和性质。如果土地已经完成征收程序并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手续,那么土地所有权已归属国家,农民在已征收土地上种植属于占用国有土地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地上青苗等附着物的补偿已在征收时完成,后续使用土地时通常不再重复补偿。若土地虽经征收决定但未实际完成补偿安置程序,农民继续耕种的情况较为复杂。此时土地权属尚未完全转移,农民对土地仍有合法使用权,政府如需使用该土地,应当依法完成补偿程序,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进行合理补偿。实践中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征收后长期闲置的情况,农民出于生计继续耕种。从情理角度看,政府重新启用土地时应当考虑农民的实际投入,但具体补偿标准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建议保存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历年耕种证明等材料,通过正规渠道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1 21小时前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