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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uckyagan 丨Lv 0
    宅基地上的附属设施通常指与宅基地使用权配套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生活类设施,如厨房、厕所、沼气池等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配套;二是生产类设施,如农机具存放棚、畜禽舍等用于农业生产的辅助场所;三是仓储类设施,如粮食晾晒场、农副产品储藏间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不得擅自改变为经营性用途。若涉及扩建或改建,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确保其建设规模和用途与宅基地主体功能相匹配。对于附属设施的权属问题,一般随宅基地使用权一并处置,但具体情形还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使用情况综合判断。-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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