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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司欠款同意用房抵押,结果房子在别人名下,法院说无资产可执行怎么办?

    房产公司欠钱,调解时说好用房抵债,但现在发现房子登记在别人名下,法院说被告没资产可执行,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不是被坑了? 北京市

    抵押 现房 房产公司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2149423927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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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31806890 丨Lv 2
    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抵押物权属瑕疵问题。当房产公司用他人名下房产作抵押时,需重点关注三个环节:抵押设立时是否取得产权人书面授权,抵押登记时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否审查权属,以及债权人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抵押他人房产必须持有产权人出具的公证委托书,且需产权人本人配合办理抵押登记。若房产公司擅自抵押他人房产,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债权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建议向执行法院提交财产线索异议申请,同时可要求追究房产公司虚假担保的法律责任。实践中常见两种处理路径:一是通过诉讼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追究过错方赔偿责任;二是与现产权人协商补办抵押手续。需注意,若产权人属于善意第三人且已支付合理对价,抵押权可能无法追及。建议尽快收集房产公司虚假抵押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款合同、抵押文件、产权证明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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