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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买房登记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如果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这套房产该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会考虑还贷金额、房产增值比例等因素。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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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710817336

    发布于20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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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09923583 丨Lv 1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在离婚分割时需综合考虑购房出资、还贷贡献及房产增值等因素。 若房产登记方为唯一产权人,原则上房产归属登记方,但需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按共同还贷总额占购房总成本(首付+已还贷款+利息)的比例,乘以离婚时房产市场价值计算。例如:婚后共同还贷50万元,购房总成本200万元,离婚时房产价值400万元,则补偿金额约为(50÷200)×400=100万元。 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通过折价补偿、产权共有等方式处理。需注意保留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明确共同还贷的具体金额。 相关问题建议依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人士,确保权益划分清晰合法。-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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