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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851487245 丨Lv 1
    婚前个人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的情况需要分层次看待。房产本身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分割时需依法补偿给对方。例如,若婚后偿还了100万元贷款,同时房产增值了200万元,那么补偿金额会综合考虑还贷比例与增值比例计算。 对于房产证加名问题,婚后若将配偶名字加入房产证,则视为赠与行为,房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仅保留个人名字,则不影响房产的婚前属性,但共同还贷部分仍需清算。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完整的还贷流水凭证,以便必要时核算权益。 涉及财产协议的情况,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房产归属,此类约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具有法律效力。若未作特殊约定,则默认按前述规则处理。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存在细节差异,具体个案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字数:299)-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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