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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00061890 丨Lv 2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在离婚时房产分割需要区分不同部分处理。房产本身仍归产权登记方所有,这是基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按照规定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根据还贷金额、房产增值情况等因素,判决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前购房时支付的首付款来源于父母,且能提供明确证据证明是借款或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这部分价值通常也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在具体分割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补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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