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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只登记了配偶名字,离婚时房子归谁?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一方名字,原则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注意3种特殊情况:1. 对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有证据;2. 房产明确约定为赠与一方(需书面协议);3. 对方父母全款购房并指定赠与自己子女(需举证)。建议保存购房出资凭证,若协商不成可诉讼分割。 北京市

    房产证 购房 产证 共同财产 举报

    提问者:ask1687352713

    发布于21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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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938324659 丨Lv 1
    房产证仅登记配偶名字时,房屋归属需结合购房背景和出资情况综合判断。若房屋为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实际出资、还贷贡献、婚姻存续期等因素进行裁决。 若房屋系婚前购买且由登记方全款出资,一般视为个人财产。但若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非登记方可主张补偿增值部分。若婚前购房由双方出资却仅登记一方名字,需提供出资证明(如转账记录、协议等),可能按共有财产处理。 涉及父母赠与的情况,若赠与明确指定给子女个人且无共同还贷,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若未明确指定或婚后共同还贷,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建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材料,必要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具体情形需根据相关规定和证据综合认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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