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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女方个人,"其他共有"是什么意思?

    离婚协议里写着把房子过户给女方个人,但房产证上"共有情况"一栏显示"其他共有",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房子还没完全归女方所有?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

    房产证 产证 过户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5438929647

    发布于23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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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539050618 丨Lv 2
    在房产证上标注"其他共有"通常指该房产存在多个共有人,但未明确约定具体共有份额或共有方式。离婚时将房产过户给女方个人,需注意以下要点:共有房产过户需全体共有人同意。若原房产登记为夫妻双方共有,即使离婚协议约定归女方,也需男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实际操作中,建议先持离婚协议办理析产登记,明确女方单独所有权后再进行过户。关于"其他共有"的特殊性,这类登记往往意味着共有人之间未明确划分产权比例。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情况默认按等份处理,但具体执行需结合购房资金来源、还贷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若涉及贷款未结清,需先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借款人。办理过户时需准备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若协议中已明确房产归属,可直接凭文书办理;若存在争议,则需通过司法程序确认产权。税费方面,离婚析产过户通常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但可能涉及契税和登记费。特别提醒:若房产存在抵押或查封,需先解除权利限制。建议提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档案,核实房产状态及共有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过户受阻。整个过程建议由专业机构协助办理,确保手续合规有效。-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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