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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04730702 丨Lv 0
    这种情况需要区分认购书与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认购书本质上是预约合同,购房合同才是本约合同。当两者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正式购房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若已按认购书金额支付全款,开发商多收部分应当返还。实际操作中可分三步处理:一是核对认购书中是否明确"多退少补"条款,若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二是与开发商协商退还差额,协商时需携带认购书、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三是协商不成可向住建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注意付款凭证要注明款项性质,避免被认定为定金或诚意金。若开发商坚持不退还,可主张其行为违反公平原则和相关规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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