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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配偶冒用我名义借的钱该谁还?

    如果丈夫未经我同意冒用我的名义借钱,离婚后这笔债务该如何划分?根据婚姻法规定,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1. 如果能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能由借款方个人承担;2. 如果债权人不知情且款项确实用于家庭开支,可能仍需共同偿还。建议收集银行流水、借款用途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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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218414793

    发布于19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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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267103160 丨Lv 1
    关于离婚后配偶冒用名义借款的偿还问题,需要从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事实两个层面分析。若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若借款系一方冒用对方名义形成,需重点考察三个要素:债权人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被冒用方是否知情或事后追认、资金实际用途是否与家庭相关。实践中,被冒用方需及时收集冒用证据,如笔迹鉴定报告、资金流向凭证等。若证实借款未经本人同意且未用于家庭开支,可主张不承担偿还责任。但需注意,若债权人属于善意第三方且无重大过失,法院可能倾向保护债权人权益。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确认债务性质,避免因消极应对导致被动担责。对于已生效判决的债务,可考虑通过再审程序维权。整个过程需特别注意举证时效和证据效力,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协助梳理材料。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资金用途与意思表示真实性的证明,建议尽早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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