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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小島妹兒 丨Lv 2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通常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给对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计算时,一般会考虑还贷总额占房屋总成本的比例,再结合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综合确定。比如婚后共同还贷50万元,房屋总成本200万元,离婚时房屋增值到400万元,那么补偿金额约为50/200×400=100万元。实际操作中,法院还会考虑婚姻存续时间、还贷资金来源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若存在父母资助还贷等特殊情况,建议保留相关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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