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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签租房合同被要求搬走,押金和当月房租该谁负责?

    租房子时只交了押金没签合同,现在房东要把房子租给别人让我搬走。如果我当月没及时搬出去,这个月的房租应该由谁来付?房东能扣我的押金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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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410186531

    发布于2025-1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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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475772714 丨Lv 1
    租房过程中若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租赁关系,双方权益仍受相关规定保护。房东要求租客搬离需提前合理通知,通常不少于15天。押金应当全额退还,除非能证明租客对房屋造成实际损坏。当月房租按实际居住天数结算,未居住部分应予退还。这种情况关键在于举证。租客需保留租金支付凭证、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证据,证明租赁事实存在。若房东拒不退还押金或房租,可向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调解组织协商解决。口头约定在法律上同样具有效力,但需要其他旁证佐证。为避免纠纷,建议租赁双方补签书面合同,明确租期、租金、押金等关键条款。即便临时租赁,也应当保留微信、短信等协商记录。房屋租赁市场存在地区差异,具体执行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了解细则。-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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