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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子判给一方,剩下的房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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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026538073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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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taohai9817 丨Lv 4
    离婚后房产归属与房贷处理需要分情况讨论。若房产已判归一方所有,剩余房贷原则上应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实际操作中需注意几个关键点: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很重要,如果登记在还贷方名下,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需先办理产权过户再变更贷款人。银行方面通常要求结清贷款才能过户,这时双方可协商由得房方提前还贷,或通过转按揭方式将贷款转移。如果暂时无法还清贷款,建议通过公证方式明确还款责任,避免影响双方征信。得房方需要重新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原配偶才能解除连带责任。对于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未得房方可要求补偿。计算方式一般按共同还贷本金及增值部分比例分摊。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主张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判决明确了房贷偿还责任,若得房方断供,银行仍可能追究原配偶责任,因此务必及时办理贷款主体变更手续。-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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