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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016389040 丨Lv 0
    婚前购买的农村自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若房屋由一方婚前全额出资建造,且产权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通常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割。若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对房屋进行扩建、翻修,投入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应补偿。 农村自建房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若房屋为婚前所建,但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离婚时需协商解决居住权问题,非产权方一般无法直接分得房屋产权,但可争取临时居住或经济补偿。 若双方对分割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调解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建房出资、居住需求、子女抚养等因素作出判决。需注意,宅基地流转受限,分割时可能以折价补偿为主。-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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