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hj1268447 丨Lv 0
    婚前一方购房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在分割房产时需综合考虑出资、还贷贡献和房产增值等因素。根据相关规定,若房产登记在购房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一般按还贷本息总额的一半计算,并参考还贷期间房产市场增值比例。 例如,购房时总价100万元,首付30万元由购房方支付,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本息合计40万元。若离婚时房产增值至200万元,另一方有权获得的补偿为:共同还贷部分40万元÷购房总成本(首付30万元+已还贷40万元+剩余贷款)×房产现值200万元×50%。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还贷流水、房产估值等证据具体核算。 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还贷资金来源及房产权益分配,避免日后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供还贷凭证、房产评估报告等材料主张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6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