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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没做财产公证的夫妻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如果夫妻结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离婚时双方名下的房产该如何分割?特别是当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定产权归属和分割比例? 北京市

    还贷 房产 产权 财产公证 举报

    提问者:陈昊炜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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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12824971 丨Lv 2
    婚前购房未做财产公证的房产分割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若房产由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通常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则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需补偿另一方。 对于共同还贷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还贷金额和房屋增值部分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协商补偿金额,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还贷比例、市场价值等因素裁决。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需特别注意。婚前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单方赠与,属个人财产;若婚后父母部分出资,未明确约定归属,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建议保留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厘清财产归属。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出资证明、产权登记、还贷记录等综合判定,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协助处理。-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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