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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户的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有哪些特殊规定?

    想咨询一下,低保家庭成员名下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国家对于这类特殊群体在土地继承方面是否有专门的政策规定?主要想了解低保身份是否会影响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利。 北京市

    继承权 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3153127337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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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an5126 丨Lv 1
    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需区分不同情况。对于低保户家庭而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特殊性。根据相关规定,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若承包方为农户家庭,则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整户消亡,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权方面,地上房屋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可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但需注意: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扩建,房屋倒塌后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特殊规定包括:第一,五保户的承包地处理需遵循供养协议约定;第二,林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可适当放宽;第三,部分地区试点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特定条件下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实际操作中建议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核实最新政策。-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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