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母亲名下的老房公证给我后,翻建新房应该登记谁的名字?

    我家老房子原本是母亲的名字,已经公证过户到我名下。现在房子要翻新重建,重建后的新房产权应该登记在谁的名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北京市

    过户 新房 产权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3690340261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983553957 丨Lv 1
    房产公证与产权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环节。母亲将老房子公证给您,意味着她同意将房产权益转移给您,但这并不等同于产权已经完成变更。老房翻建新房涉及不动产权利的重大变化,需要特别注意产权登记问题。翻建后的新房属于新建建筑物,其产权登记应当以实际出资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为依据。如果翻建资金主要由您承担,且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也同意变更,那么新房可以登记在您名下。但若母亲仍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即便您出资翻建,产权登记可能仍需以母亲为主。实际操作中,建议先完成老房子的产权过户手续。待产权明确归属您之后,再进行翻建,这样新房产权登记就顺理成章是您的名字。若暂时无法完成过户,可与母亲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翻建资金由您承担,并约定新房产权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翻建还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通常跟随房屋所有权转移,但具体政策各地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4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