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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房产如何认定为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若由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或还贷,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视为共同财产。若为婚前个人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或法律途径明确产权归属。 北京市

    共同财产 还贷 房产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5392912504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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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891102852 丨Lv 1
    离婚时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视为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前购房但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需补偿另一方。产权登记加名或双方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若无明确赠与表示,可能视为借款或对子女单方的赠与。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还贷流水、购房合同签订时间等证据链。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或诉讼途径。-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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