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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是丈夫名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协议能直接赠给孩子吗?

    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签协议把房子给孩子,这样操作合法吗?需要办哪些手续? 北京市

    房产证 共同财产 房产 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3723096554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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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383503096 丨Lv 2
    房产证登记为丈夫名字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购房时间和资金来源判断。若房屋在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视为共同财产;若为婚前购买且无特殊约定,则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离婚时另一方有权主张补偿。 关于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但需注意两点:一是赠与需办理过户手续,仅凭协议不能直接变更产权;二是若房屋涉及贷款未结清或抵押,需先解除限制才能过户。实际操作中建议书面明确赠与条款,并配合完成产权登记,避免后续纠纷。 补充说明:若房产涉及其他共有人或权利限制(如查封),需先解决相关障碍。子女未成年时,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代为管理财产,但不得擅自处置。-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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