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

    产权 安置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栗子姐姐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903506821 丨Lv 2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主要取决于安置方式和产权性质。如果是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安置房,被拆迁人办理产权登记后即享有完全产权,可以正常买卖交易。若是通过经济适用房性质安置的,需要满足当地规定的持有年限(通常为5年)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才能转为完全产权。安置房产权登记时需注意,原拆迁协议中记载的被安置人通常会被登记为共有产权人。若存在多个被安置人,建议及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自份额,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安置房,若未特别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城市对安置房上市交易有特殊限制,比如规定优先由政府回购,或要求补缴差价后才能交易。建议查看当地具体的安置房管理办法,也可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最新政策。办理产权登记时需准备拆迁协议、身份证明、结算单等全套材料,不同城市可能要求略有差异。
    +1 2025-12-11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