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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61750554 丨Lv 1
    离婚时涉及房贷未结清的房产处理需综合考虑产权归属和债务承担。若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取得产权并承担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可参考房产现值扣除未还贷款后的净值。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结合还贷情况、出资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裁定。若房产系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本息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计算公式为: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成本+已还利息)×离婚时房产现值×50%。剩余贷款原则上由产权方继续偿还。处理时需注意:1.提前还贷需银行同意,擅自还贷可能影响分割;2.补偿款支付期限可协商分期,但建议公证;3.产权变更需结清贷款或征得银行同意转按揭。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携带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共同咨询专业人士。-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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