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sk5522022315
丨Lv 2
在处理新房日照被两侧楼栋遮挡的问题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会对问题处理产生不同影响。1. 遮挡楼栋属于历史保护建筑。如果两侧遮挡楼栋是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其建设年代久远,可能不受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关于楼间距、日照标准的限制。此时,即使它们遮挡了您家新房的日照,也难以要求其拆除或降低高度,问题处理方式可能只能以协商补偿为主,无法通过排除妨碍的方式解决。2. 您家新房建设在后,遮挡楼栋建设在先且符合当时规划标准。如果两侧楼栋先于您家新房建设,并且在建设时完全符合当时有效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划要求,而您家新房建设时未充分考虑周边已有建筑的遮挡影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遮挡楼栋的建设行为不构成侵权,您可能无法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只能自行承担日照不足的后果或通过改善自身房屋采光条件(如安装反光板、增加照明等)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