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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在处理商铺租赁合同中二房东非本人签字的问题时,承租方若采取错误操作,可能会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错误操作行为。1. 未核实授权便轻易签约:部分承租方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看到有人出面签字就以为其有权代表二房东,未核实签字人是否有二房东的授权,这可能导致所签合同因签字人无权代理而无效,承租方无法依据合同保障自身在商铺租赁中的权益,如无法正常使用商铺或面临被二房东追责的风险。2. 发现问题后擅自单方解约:承租方在发现签字非二房东本人后,未与二房东沟通或未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合同效力,便擅自单方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并搬离商铺,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二房东或签字人反指违约,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3. 忽视留存证据或证据不全:承租方在商铺租赁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注意留存签字人的身份证明、沟通记录、租金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或留存的证据不完整、不清晰,一旦发生合同效力争议,将因无法充分举证而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避免因错误操作扩大损失,建议您在遇到商铺租赁合同中二房东非本人签字的情况时,谨慎处理,并进一步向律师咨询正确的应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