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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贷还要夫妻共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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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863429981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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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739228985 丨Lv 1
    离婚后房贷偿还问题需结合购房时间、产权登记和债务性质综合判断。若房产购买于婚姻存续期间且登记为夫妻共有,即使离婚后未取得产权的一方也可能需继续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原则上视为共同债务,除非能证明该贷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若离婚时通过协议或判决明确了房贷由取得产权的一方承担,另一方仍需注意:在贷款合同未与银行重新约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仍有权向原共同借款人追偿。建议及时办理银行层面的主贷人变更手续,并解除另一方担保责任。对于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非产权登记方已支付的月供及增值部分可主张补偿,但后续房贷原则上由产权方独自承担。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保留还款凭证,必要时可通过补充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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