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对执法核算有异议$https://m.fang.com/ask/ask_5295482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52954823
-
对执法核算有异议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白云管理部:本人韩宜霖(身份证号:440823198512287313)在案件T2025092675中,对2018年度工资总额核算方式提出如下补充异议:1.本人2018年4月20日入职,4月未满月,贵中心已确认公积金从2018年5月起缴,无异议;2.但《历年工资总额明细表》中将2018年5月个税所属期的收入2,412元计入缴存基数,该笔收入实际为2018年4月工资,不应计入;3.根据个税“所属期滞后一个月”规则,2018年5月个税所属期对应的是2018年4月工资,贵中心误将其视为5月工资,属明显错误;4.请求仔细复核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清单上有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为我申报的个税明细,例如:2020年8月的明细即是2020年7月的工资。请求剔除该2,412元后重新核算2018年5-12月平均收入。请依法复核并书面答复。 北京市
更多
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5624689357
发布于2025-11-26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