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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592065009 丨Lv 2
    宅基地买卖被认定无效后涉及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按规定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若买卖双方不符合条件,交易自始无效。此时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仍是集体经济组织确认的成员,原则上拆迁补偿款应归属原使用权人。但实际操作中需考虑买卖双方过错程度和实际投入。如果买方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可适当获得地上附着物补偿部分。若买方已长期居住并使用宅基地,可能需结合居住年限等因素协商分配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通常仍归原使用权人所有,因为这两项补偿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直接相关。建议双方先通过村委会协调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寻求司法途径。法院一般会综合考量交易背景、房屋现状、双方贡献度等因素作出裁判。要注意保留好土地权属证明、建房审批手续等关键证据,这对厘清权益归属至关重要。-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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