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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您购买铜陵市溪山雅居公租房,合同约定5年后办房产证,8年未办现想退房,这涉及到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问题。判断您购买铜陵市溪山雅居公租房后能否因逾期办证退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若您与出售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办理房产证作为解除合同的事由(如约定超过5年未办证买方有权退房),则您可直接依据此条款主张解除合同。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您购买铜陵市溪山雅居公租房,合同目的通常包括获得房屋所有权,出售方逾期8年未办理房产证,远超约定的5年期限,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影响您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您也可依据此法定解除权主张退房。综上,无论是约定解除还是法定解除,您均有法律依据尝试主张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