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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归男方后,能否要求对方额外支付租房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开支。虽然房产已协议归男方所有,但若您目前无房居住,可以主张将租房费用纳入抚养费范畴。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协商或由法院裁决。建议收集租房市场价证明等证据材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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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646899841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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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01858252 丨Lv 0
    离婚后房产归属已明确归男方的情况下,女方要求额外支付租房费用需分情况讨论。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已明确约定男方需承担租房补贴,则可依据约定主张权利;若无相关约定,则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从权益平衡角度看,若女方因离婚导致住房困难,而男方拥有房产且经济条件较好,可尝试协商适当补偿。协商时可参考当地租房市场行情及双方经济能力,但法律上并无强制义务。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主张租房费用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无住房且经济困难,同时男方具备支付能力。房产分割与后续生活费用属于不同性质的问题。房产归属主要依据出资、登记、婚姻存续期间贡献等因素判定,而租房费用更偏向于离婚后的生活保障范畴。实际操作中,建议优先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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