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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保户的宅基地和土地至儿没养老人。有权利记成吗

    五保户的宅基地和土地至儿没养老人。有权利记成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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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11273295

    发布于2025-11-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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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6632255329 丨Lv 1
    五保户的宅基地和土地,在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子女通常无权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若五保户生前建有房屋,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倒塌或拆除。若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若五保户与村集体签订了扶养协议,明确约定房屋及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则子女无权继承。若无扶养协议,但五保户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则按遗嘱处理。若无遗嘱且无扶养协议,子女虽为法定继承人,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且若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可能丧失继承权。若五保户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且房屋已灭失,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若子女已拥有其他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原则,无权再继承五保户的宅基地使用权。
    +1 2025-11-30 举报
  • ask6029729775 丨Lv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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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5-11-29 举报
  • ask1291677350 丨Lv 0
    关于五保户的宅基地和土地继承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五保户是指由集体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农村特殊困难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五保户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如果五保户生前与集体签订了供养协议,其去世后宅基地应由集体收回。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五保户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但法律上并未完全剥夺其继承权。子女能否继承土地承包权益,需看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到期,以及当地具体政策。若子女未履行赡养责任,集体或其他亲属可主张其不应继承相关权益。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但由于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房屋继承后需遵循“地随房走”原则,不得翻建或扩建,待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建议与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沟通,了解具体执行政策。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1 2025-11-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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